星期二, 11月 21, 2017

關於初戀



有位男生,在我約十二歲的時候,送我禮物,約我去街。當時媽媽管教好嚴,幸好我們住在同一屋苑,總可以偷偷見面。我記得我家窗口正好對著他家,中間是遊樂場,有點距離,於是我常常偷溜出去,坐在滑梯上,等他從窗口經過,有時他也會故意走出露台張望,我們會打個照臉。不久便與她妹妹混熟了,與他也混熟了,常常泡在泳池一整天,打羽毛,踩單車,一起度過很多時光。去他家玩時,我會把家中的無線電話帶去,那麼媽媽致電時,會以為我在家。

其實當時也沒做什麼,躺在他床上聽音樂,聽的是pulp、suede(我張coming up是他送的)、oasis,亂聊一通。


我們從沒在一起,小時候我很擅長把感覺藏在心裡,當時大概很享受這種似有還無,亦因為知道他即使年紀小小,已經常常換女朋友,我不希望成為眾多她們中的其中一個過客。我的高傲,令我選擇成為他的好朋友,一直維持戀人未滿的狀態。而且當時實在不知道戀愛是什麼一回事。


後來他去英國唸書,成為寫最多信給我的男生。


某年聖誕,他回來渡假,好像是平安夜,聖誕樹在客廳閃耀,我拎著電話與他聊天,更偷偷見了面,不知為什麼當時家中無人,他送我一隻harrods的熊仁公仔(被保留至今),在我的房間內,我們相擁著跳了一陣舞,那畫面,可能就是我的初戀。


後來他家有事,先搬走了,我記得去他家搶救唱片的一幕,再後來輪到我家出事,金融風暴吹毀了很多家庭,但這些回憶──那段無憂無慮的日子,以及他的身影,一直蝕刻在我腦海深處。


就好像朱鎖鎖發現最愛她的是表哥,回望我的戀愛歷史,原來從沒有男生如他那樣追過我,物質攻勢+直接程度無人能及(女生是有的哈哈哈)。


但歲月不饒過任何人,廿多年後,我們間或聯絡,剛剛與他通電,我大罵:你怎麼可以重達200磅?把我的回憶還給我!


*此文得到當事人批准公開,成為鞭撻他努力keep fit的力量 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