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二月 19, 2012

今周末



At the end of a week,原來真的只是需要一杯威士忌(或兩杯至杯三or四杯),與女友東聊西扯一回,就好。
在病到奄奄一息的一周,男友剛好出差公幹的星期六周末,下班已經11時多,要約酒腳也覺唐突,我等ad-hoc到最後一秒之人,電話又會突然沒電,最幸福是永遠有人願意接受我最即慶的邀請。
是夜與P,在她的地頭,瞎聊胡扯,有建設性沒建設性都好,醉意令人愜意。
記得親姐說過,將來我會是穿黑樽領,抽薄苛煙的女子,也分不清是我杜撰或怎樣,是夜,我的確就穿著黑樽領,長花裙,抽著薄苛煙,與女友說著絮絮閒話。
當然絲毫不覺要自豪或怎的,只是當我翻看自己的照片冊,便覺著,原來自己一步一步,走過來了。任何悲傷或高興得以為要死的一剎,都會過去。
而目下,一周之末,煩惱鎖碎之餘,只有酒一杯。當然,還有薯片。

星期四, 二月 02, 2012

鼓法修行

轉工作後已甚少分享所賣的文(其一是希望大家會因此買報紙),但既然這篇關於修行,也就破例吧。謝謝Johnson起的題。


在這個城市生活,彷彿聽見很多聲音,卻又什麼都沒聽進去。四處喧鬧,我們塞上耳機隔開人群和自己,打發乘車時間或將情緒宣泄掉。恩怨情仇,不理多露骨煽情,都有人替我們套進歌詞,歇斯底里地唱,簡直No music no life。

當樂壇花花綠綠擾擾攘攘,獨立樂團異軍突起,古典音樂在大會堂高朋滿座,李耀誠——John Lee一直靜靜地創作他的音樂。

他的樂器只有鼓,把玩的是雙手,樂曲少有旋律,間或加點延綿的喉唱,可聽的元素明明那麼少,聽到的卻是那麼多。

無論聽他表演或與他聊天,整個人會沉靜下來,耳朵專注豎起,重新聽見。



John Lee自資出過數隻CD,第一隻是鋼琴,後來是手鼓創作。

一般人認識的可能是樂團裏的鼓,更可能是舞獅時的大鑼大鼓。鼓獨奏?有點不可思議。手鼓亦稱框架鼓,世上各民族都有,傳統悠久的有中東、印度、非洲鼓,更接近的是中國少數民族的。試想像浪遊人夜裏圍着篝火打鼓起舞,音樂僅僅是原始樂器敲打出的身體律動和澎拜情感,不是先進的音響設備、昂貴的演唱會票、精心設計的燈光服裝或歌星。

John Lee 在香港打手鼓,二十多年一個人自學,什麼資源都沒有。

他從鋼琴舞蹈,躍進鼓世界裏去,便沒有走出來過。當初接觸音樂,他說由中學開始,學了兩年classical 鋼琴,因那時是流行曲年代,想夾band,但很快改變初衷,後來情願看書,自學即興音樂、jazz、blues。

「我好古怪,搞搞吓音樂去了演藝學跳舞,不知何解沒畢業,但留在那裏做了十年伴奏,彈琴打鼓,後來接觸手鼓,除了到美國跟過數位老師,其中一個是音樂上啟蒙我的Glen Velez 外,一直自學。」他說來不為炫耀,因為有苦自知,「我不建議學生自學,會走很多冤枉路,比如你應該怎樣打,很多前人很多傳統都經長時間沉澱」,十隻手指有很多不同組合,彷彿很多可能,其中好些是行不通的。老師會知道,可惜他一直未遇上。

個性才是藝術家留下的東西

他承認與性格有關:「在學校我總希望離開,因為空間問題。」大概很多藝術學生都會明白:「所謂藝術, 空間很重要,技巧可以死練,但個性才是藝術家留下的東西。」不是為逃離說項,而是:「學校訓練學生,有沒有當他們是獨立的人去教或幫助?而不只是教育系統裏的一部分?」他自學之路看似瀟灑,其實頗有為世所迫的意味,獨自鑽研過程苦不堪言,卻使他知道音樂另外的層次。

「不在學校,便知自己永遠不在主流,毋須跟從,無人迫你,除了自己。這令你看通看到很多,首先,起碼要搞清楚自己為何要做這件事。」他舉南涌郊外音樂會為例,大自然中鼓中梵音與天籟結合,過程收錄在去年大碟《一天》裏:「其實無人叫我做,但我落了很多心機,那就要諗自己點解要做。」不停自省,使他知道音樂對他而言是什麼。

了解他打手鼓的原因或更易明白,他形容手鼓聲透明:「好似細路仔,具靈性(spiritual),要是你喜歡創作,手鼓大家庭集合了全世界各地各民族手鼓的傅統,可以共用,可以學一世,不論是技巧或作曲都是創作材料。」但這或許不是核心, John Lee 覺得手鼓簡單,簡單得接近人性,「人其實好易鈍,手鼓令我專注,變得敏感,比如參與社運的人,睇新聞時會對時事特別敏感,留意哪裏有抗議,耳朵會豎起,這就是敏感」。敏感令他專注,「以靈性的說法就是正念,你會知自己聽到什麼,想表達什麼,我的看法是人生所有不幸都源於沒了正念」。手鼓雖然只是樂器,卻是令他返回正道的方法。

想滿足靈魂永遠痛苦

我問,這不就是修行?John認為是,但說不。他將修行解作修正自己:「修行很廣義,但在香港會有標籤,變了宗教。」他在台上,目的單純:「演出只是音樂表演,雖然我有信仰(佛教),但與演出分開。我未必會用『修行』這個詞,但那的確是修行。其實,有什麼事情不是修行呢?」

音樂是修行,因為它是靈性的追求,但人有身和心,這成為永恆的矛盾。John斷斷續續地嘗試表達這種每天的掙扎,亦一再聲明自己未必表達得很好:「當你想做一件事,會希望滿足哪方面?心?身體還是靈魂?當你想滿足靈魂, 將永遠是痛苦的,因為會與身體發生衝突。」如他一再強調,音樂不該用「玩」為動詞,它明明不好玩:「同一段要練習一萬次,根本是做咕喱。」但光練技巧,又是他最反對的,所以成了一種掙扎,這可以用他的「有機論」解說:「你要做一件事,又要拋開那件事,光是做那件事時,只會是直線,不會有機。你練習技巧,今日練到好犀利,聽日更犀利,後日你會好犀利好犀利好犀利,那將是無盡的,但你會死。」這條直線並非他的追求,所以他天天練鼓,同時練習放下執著,若把他所說的繪成一幅圖,音樂可能是個廣闊的圓,包含一切。

他以「有機」形容思考音樂的方法,我感覺到這概念落實到他的思想行動裏,每分每秒都是他生活的錨,是他生活的深度,但層次的穿梭並不容易,所以他每天掙扎:「現在流行講有機,有機其實是個關係網,是套價值觀。當下世界出現的問題,如生態危機,其實是因為人的另一個層次出現問題,並不能單獨切割,停車熄匙就能解決。」他所講的掙扎,也是這樣整體有機地運作,放諸打鼓之上,John解釋:「光是我希望表達的美,要用身體去做到有機,就要知道它有另一些層次,很多你攞唔到嘅嘢,才是最精彩的。」二人你眼望我眼,嘗試找出共同詞彙,他希望我明白,我希望他再挖深一點,他盡力:「沒有掙扎的話,你不會看到另一邊,藝術的意思是你看到兩極,怎樣在一點裏表達兩極,我認為首先要看到掙扎,知道衝突和矛盾。」他終於舉了一例:「就像南涌,我希望能表達那種靈靜和美,但其實,我花了很長時間把自己困在房間裏思考,這是其中吊詭的地方。」

有人以為他時常去深山吸收靈氣(包括我),其實他只去過南涌一次,「自然是個概念,是另一個dimension 或空間的聯繫, 毋須真的去那裏。你叫我去南涌住一年然後寫一隻歌給一棵樹或一個池塘,我覺得多餘,因為大自然是一個關係網,不是獨立一舊嘢。」有機,說到底原來是天人結合?我嘗試解畫,大概是:你是什麼人,便會玩出怎樣的音樂,也是一個音樂家怎樣看待這個世界。

帶給聽者經驗正念


一路下來,打鼓好像變成John Lee 的個人修行或修為,我好奇,他希望帶給聽者的會是什麼?聽過他數次演出,最深刻一次是他用拾荒得來的鐵煲,盛一些水,輕輕搖出聲音。他的答案是這樣的,而我認為他做到了:「大概是帶給聽者一些經驗,亦是正念,或者正能量。」


這很難得。活在太多噪音的城市,光是地鐵車廂已經同時有一百人不理他人高聲講話,手提電話響完又響,打機不帶耳機,加上車輛響號,使人心煩意亂,John亦認同:「香港人的嘈吵和忙碌,已經到達恐怖的地步,比如在巴士看RoadShow,除了有聲,底下還有一條條資訊,我們究竟要忙到哪個程度?何不靜下看看街景?」他認為本地音樂亦如是,器材樂器愈來愈大聲,像必要槌打才有效果,他說:「這樣接收,與自己主動去聽,是有分別的。」主流音樂大部分都一式一樣,聲嘶力竭才叫懂得唱,歌曲流行一回又過氣,工業生產的是產品,不是音樂,這或許說明了供與求的問題,John 對此毫不留情:「一個怎樣的社會就出怎樣的音樂,要是香港人只擁有單一的價值觀,很難有另一個音樂市場。」如何解決?

「只要香港人不覺有問題,其實無問題」,「這關乎道德,是種貪念,要思考人怎樣才不會只顧自己,不光是貪。」

John以身作則,生活簡單,住粉嶺蓮澳山,有時教幾班手鼓,有時演出。其他時間練習,思考想做什麼、要否繼續下去。在別人眼中他過得優悠,但他對着家中四面牆打鼓時把窗關起,更像苦行憎。他的家明明很靜,但雪櫃的電仍然被他拔掉,靜得更加徹底。於他,這還不夠,安靜還有另一層次,「好像很玄,但永遠是自己安靜才聽到最美的聲音, 無關外面」。他稱這為attraction(互相吸引), 「當我好靜坐在家,會聽見鳥兒正唱歌給我聽,可能是attraction也可能是vibration(振動),某個vibration,我們是可以聯繫的,但若你很急躁,便不會發生」。這是否可遇不可求? 在他看來, 所有事情都是attraction,「首先是你自己,你如何搞好自己?你要令自己有正面的能量,才能聽到喜歡的聲音,才會知道自己正聽見些什麼,或喜歡聽些什麼」。

嚴肅的John 談起他的手鼓學生,面露笑意:「部分聽過我打鼓,有些是朋友,有些是想學冷門東西的人。或者與我背景有關,我沒有學院訓練,沒有background,純粹自學,但香港是充滿建制的地方,價值觀很死,大部分人跟住同一條路行。有人看到我會覺得,你仲未死?一個人係度搞(手鼓)仍然生存喎!我猜這些人是connect到我做的事。」他笑。

人生musician compose 生命

他說自己不是懶浪漫,但他形容學生之於他,是老師:「學生是幫助我認識音樂另一層面的橋樑,要不是他們,我只會閂埋門在自己房做自己嘢,他們有意無意之間,幫我搭了條橋。」其中一個跟了他十年,令他時時思考:「究竟我有什麼可以offer給他們?他們希望攞到乜嘢?慢慢發覺,可能是正面的energy,我常講,你未必需要做好勁的musician,玩好每件樂器,但可以是人生的musician,我之前講的豎起隻耳,變得敏感,其實毋須玩音樂都得,你可以照返你份工,選擇怎樣去compose 它。」它,指的是生活,生命。

講得手鼓極為神聖,儼如生命的唯一可能,但John 會反過來跟你說:「打鼓其實無乜嘢,雖然我每日花最多時間打鼓,但你問我是否最重要?我會答不,所有嘢都只是諗法,它不過是工具,始終是怎樣返屋企而已,睇你是經過鼓去返屋企, 還是做另一些事。」所以,他每天都會思考,「堅持為了什麼?」「因為沒人迫我,我永遠可以去另一個地方做另一個人。」萬幸,他仍然在打鼓,一個人,慢慢打,不為令自己無咁悶,不為娛樂大家,就一個人,默默地練習,與知音人分享,他的專注和敏感。

原文刊於22/1/2012《明報》Sunday Workshop

星期六, 一月 21, 2012

這夜

城市有時是好的,像這夜,深宵三點,我可以耳帶隨身聽,雙手插袋,沿著彌敦道一直走。
平常要是上山,過了十點已經提心跳膽,不時回頭看樓梯下有沒有人藏匿,然後被自己的影子嚇得加快腳步。

深夜的城市景色原來蠻適合聽《19》,本來覺得不怎麼好,太甜美了一點,但這夜它是剛好的。看著城裡的夜貓,穿得酷,喝得醉,彷彿還有很多春青可供揮霍,雖然我明明是下班走著疲憊的路,很想喝一口酒而沒喝到。

沿著舊路走著走著,有人趁年廿八之前在為店面清掃三層樓高的騎樓底,厚厚黑色的灰就落在我腳邊;有人陪著喝醉了吐到昏迷的朋友,坐在街邊一直拍背;有人剛下的士,趕著往下一場子;有些真的什麼都不怕,朝著後巷去....我看見眼前的所有人,但只聽見音樂,這樣很好呀,我想。轉眼看馬路燈,回轉頭,頭髮拂在臉上,我便逾越了,上一秒的自己,下一秒我已經是新的我。我這樣想。一切都沒什麼好怕,或心灰的。事情本來可以像《19》般甜美,即使本來像屎一樣,只要我願意便可。

走著走著,我記得以前也寫過類似的筆記,我記得自己曾經拍過一條長達50分鐘的片,叫做sleep-walker,片裡頭只看到我雙腳,由頭到尾,我都光著腳,本來從家裡,後來一直走,去到地鐵站,上車,過海,到達當時part time的咖啡店,全程就是我的光腳丫,一直走一直走。既然這樣都試過,真沒什麼好哀怨,本來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呀。

真是久違了的夜行,所以今夜我如此享受著一個人回家的路,把一天的忙碌及工作的情緒,丟在身後。

原來有時只需要一個人,安靜地走一段。

星期二, 一月 17, 2012

愛情的槍



寒冬夜晚,海邊特別肅殺,風呼呼吹,鑽進頸巾的洞,皮膚突然又能夠感覺空氣,變得敏銳,正好配合隨身聽傳來的中段伴奏。我慶幸也惋惜,不會再一邊聽曲一邊淚流滿臉。某些細胞經已死掉,再生,不再軟弱。固眼眶只淡淡地,適可而止地,紅了一圈,不怕誰會看見。

怎樣的人才能寫出這樣的歌?因為什麼而懂得,前奏的節拍,把難以言喻的情緒表達,抒發。歌詞非常刺痛,應該繼續聽還是關掉?在自以為強大厚重的保護中,它能夠找到隙縫鑽進來,一絲絲地,掀開那片舊印痕。

歌者大概也如此經歷過一切吧。年輕的時侯,困惑過或目睹過,女孩的意外。她就在他眼前殺了其中一樣。暴力是他,殘酷是自己。二人明明一樣拙於善後,卻總不能不了了之。活下去就得,二選一。那他究竟是開槍那個人,抑或是借槍給她或她那位?他一定後悔了,我願意相信,當他說親愛的,當他唱想你,他一定回憶起,曾經叫女孩在枯乾的草地上,不停哭泣,在崖邊掙扎,不知前路,可能下一秒就要跳下去。以使他於人生的尾段,寫下這首歌纖悔。

那時候你有否也曾經苦苦思索,渴望逃離,趕上火車去最冷的北方,認真研究出走的方法,希望冰雪能將一切冷凍凝結。企圖掩飾,如崩壞不曾發生。幸或不幸,你知道即使離開,也一定要再回去那房間,打開那扇黑洞的門,當然你也是被迫的,他都已經把槍放到你面前了,要你學懂,左或右,始終是要站在某一邊,在永恆敵對中選擇一樣,讓另一樣自然死亡。不然說,先將自己解決吧。你不知道的是,留下的部份,無論想不想,都會變得更強大,因為得過一場病而有抗體。一如我現在寫這些,變得言不及意,萬般艱難,失去哀傷的能力。

有時是澄明的,有時只是被隱埋,但輕易被一首歌挑起,久違了的那死去的我。

星期一, 十二月 12, 2011

住處





昨午到了一離島,行了點山路,聊了幾回話,在朋友的天台,百無聊賴地曬著冬日和暖的太陽。
我慶幸,當我在海的旁邊走著,我看到別人如仙境般的住處,所謂的世外桃源,原來真的存在。
他們都在門前種了盤栽,植了草地,認真錶好門號,在雪白的門框畫了畫。
因為門背後,是他們的家。
真正懂得生活的人,看到的都是風景,位位都是藝術家。
他們看得見海,懂得每一棵樹,知道寧靜的美好。一個家需要的不外是這些,這些使我們有好好照料生活的心情,力量從髮膚注入心。
我從陌生人的門外,朋友的家中,回到我們的天地,突然感到安然。
這段樓梯或者不好走,重物或者令我背有時痛,但我們有了這處角落,是我們日夜進出的,就在林蔭包圍之中。而我們甚至一起養了一隻貓(快要變成二),有了鞦韆椅子,開門進屋前,總能花半刻拾頭看看,寒夜空中那一條腰帶和眾顆星星,那樣光那樣清晰。
這裡有我的你的一事一物(好吧,我的多你的少),每樣物件都被天天使用、收拾。
雜亂是生活留下的痕,生活原來在我親手料理之下,漸漸成了我想像的模樣。
或者我不真的需要獨立的門牌(而我們其實有了呀),理想的世界,可以在一碟菜或一件衣裳的擺放裡找到,完滿。只要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,便能夠實現,我甚至能說是輕易地實現。那可能比你現在擁有的,少,也可能比你想像中,奢侈。奢侈不是指金錢,而是其他的事,比如時間和心情。
我們本來都有的吧,間中忘記,累,迷失,總慶幸,身邊的人和景物常常給我提示,為此感恩,道聲謝。
究竟是誰,在門前畫了花呢?謝謝你。

星期三, 十一月 23, 2011

婆婆走好

婆婆過身,一直沒有時間回憶她,繼上一篇回憶一個城市,這次我回憶一個人。
在公司趕完稿子之後,等你回家的空檔,嘗試把握十五分鐘,將心情沈澱至,能默想起婆婆在生的樣子。與友提到,我們甚至沒有悲傷的資格了,沒有時間,每個人問我,我都說還好,那是笑喪,那對誰也是解脫吧。但是否真確是那樣?我懷疑自己冷血。我懷疑像一場大龍鳳的喪事是刻意地把死變得戲劇化,好把注意力轉移。

那天接到消息之前,還在慨嘆,婆婆可能不行了,沒料到一語成籤。那夜我趕緊致電媽媽,可惜我不在她身邊,可惜她也不在婆婆身邊。聽見她哭成那樣,我心抽緊,媽媽從此便是孤兒了。世上除了我們,沒有爸爸媽媽。記得嫲嫲走時,我的心裡也對爸爸確認了這一點,希望能對他更好,但我究竟有否做到?

我們總是錯過,即使是生即使是死。

從來與婆婆不親近,距離是阻隔,她在故鄉,我在城市長大,但血濃於水我是知道的,我總會從媽媽身上看到婆婆的命,所劃的線,寫出了媽媽的名字,又輪到我。三代中沒有一絲一樣,卻又沒有不一樣。我們都是女人,就像《烈女傳》,每個女人每一代都是《烈女傳》。以前揸攝錄機的一段日子,很希望拍一個記錄片,關於婆婆,媽媽和我。接到消息那天,我跟你說,終歸拍不成了,因為我根本沒有全心全意的想去拍,所以不成。像我也沒有全心全意地想學婆婆的語言,所以每次見面只能握手,對著互相傻笑。

其實我很想知道媽媽小時是怎樣的,在婆婆的眼中,她是怎樣的女孩,當她流落異鄉,又被她怎樣惦念?我已經沒機會知道了。我只記得許多年前,婆婆來港,在舊居的小房間內,不知怎的我被派了替她剪指甲的差使,她黃黃的指甲厚又硬,使我意識到,這是一雙勞動的手,甚至剪不開。這一直成為我唯一真確的回憶。被我記完又記。

唯有將我與婆婆感情的匱乏,轉到媽媽身上,加倍的補償。
媽媽從此便只有自己一個了,我心是痛的,雖然無論發生什麼,我都只有她。
實在太難想像她失去婆婆的一天,終會降臨在我身。
不願想像,不去想。
記得媽媽說,婆婆想走,只是沒料到這麼快,彷彿是她自願似的。
我喜歡她這樣說,也許因為這,我的悲傷並不猛烈,彷彿是我自願似的。

星期日, 十一月 06, 2011

回憶一個城市









距離廈門之夏,已經過了3個月,不知會否再去,所以趕快在記憶被另一個城市洗去之前,檢視一下片段,尤其這是一個我喜歡的城市。

我喜歡的城市都擁有那幾樣物事,闊寬的街道、咖啡店、酒館、書店、單車徑、樹、舊建築舊物、海或河流,而廈門都有了。我們選了兩間旅館,分別在市面和島上,兩者都有悠然的空間,大大的窗框起了旅人的日夜,滿足了旅人的期盼,我們都得到想要的休息。

廈門是緩慢安然的,所以我們沒什麼特別行程,竟就像平時在港的生活一樣,逛逛熱鬧的夜市買點衣物,隨街亂吃,游走老街市場感受廈門人的日常,看到活魚家禽想像他們的飯桌,當然亦要順道尋尋寶物。

我們到了佛廟吃素,坐在荷花池邊吵嘴,租單車沿著海邊一路踏去,儘管我們不認得路,有一些事情總是恆常的,像直路往前開就對了。我故意踩在前面吧,看到漁夫在海邊修漁補網,赤著足在烏泥裡挖蜆,腰間掛一個籮,腳印踏出的軌跡成為畫....人們的生計,不論在哪裡彷彿都是弧苦的,日復日地繼往開來,但風吹著,人是踏實的吧。尤自慶幸,當我故意從工作裡逃逸,反卻更明白生計的酸甜,未必只有苦,舉目看往水平線連著天,日落時分,陽光照耀仍有一道金光。

在廈門,我們吃的是平常在你家吃到的家鄉菜,惦記著你母親,她總惦記故鄉。最意想不到的是廈門的酒吧有很棒的現場音樂,你意想不到的是我會強迫你伴我去夜點作樂,像無論我去哪裡,都好奇當地人的夜生活。反差是第二天,我們卻起得很早,看土樓和農村風景去,可憐你腳到快走跛了,我們還是不喜歡導遊,只愛二人瞎逛,雖然會迷路。

我們甚至到了福州呢,看望你很久不見的親人。我喜歡福州,因為明明在火車讀著紅樓夢,那天天陰有雨,轉眼我們竟撐著雨傘看古老古老的大宅,書中人的生活突然活現眼前,詩意至極。

有沒有遺漏呢?可能是海堤的風吹著晚間在船塢旁擺地攤的人,可能是你和我在這間咖啡店坐坐,又跑到另一間,買來名信片瞎寫給對方,還有那一條露肩裙子,我穿著它與你一起在島上散步,拍了很多幀照片,後來每次穿都會記得。

廈門的夏末,時間雖有點怱怱過,心情卻是悠閒的,你說下次可以再到島上去,什麼都不做,渡渡假,難得你喜歡,我當然說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