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有時是好的,像這夜,深宵三點,我可以耳帶隨身聽,雙手插袋,沿著彌敦道一直走。
平常要是上山,過了十點已經提心跳膽,不時回頭看樓梯下有沒有人藏匿,然後被自己的影子嚇得加快腳步。
深夜的城市景色原來蠻適合聽《19》,本來覺得不怎麼好,太甜美了一點,但這夜它是剛好的。看著城裡的夜貓,穿得酷,喝得醉,彷彿還有很多春青可供揮霍,雖然我明明是下班走著疲憊的路,很想喝一口酒而沒喝到。
沿著舊路走著走著,有人趁年廿八之前在為店面清掃三層樓高的騎樓底,厚厚黑色的灰就落在我腳邊;有人陪著喝醉了吐到昏迷的朋友,坐在街邊一直拍背;有人剛下的士,趕著往下一場子;有些真的什麼都不怕,朝著後巷去....我看見眼前的所有人,但只聽見音樂,這樣很好呀,我想。轉眼看馬路燈,回轉頭,頭髮拂在臉上,我便逾越了,上一秒的自己,下一秒我已經是新的我。我這樣想。一切都沒什麼好怕,或心灰的。事情本來可以像《19》般甜美,即使本來像屎一樣,只要我願意便可。
走著走著,我記得以前也寫過類似的筆記,我記得自己曾經拍過一條長達50分鐘的片,叫做sleep-walker,片裡頭只看到我雙腳,由頭到尾,我都光著腳,本來從家裡,後來一直走,去到地鐵站,上車,過海,到達當時part time的咖啡店,全程就是我的光腳丫,一直走一直走。既然這樣都試過,真沒什麼好哀怨,本來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呀。
真是久違了的夜行,所以今夜我如此享受著一個人回家的路,把一天的忙碌及工作的情緒,丟在身後。
原來有時只需要一個人,安靜地走一段。
星期二, 1月 17, 2012
愛情的槍
寒冬夜晚,海邊特別肅殺,風呼呼吹,鑽進頸巾的洞,皮膚突然又能夠感覺空氣,變得敏銳,正好配合隨身聽傳來的中段伴奏。我慶幸也惋惜,不會再一邊聽曲一邊淚流滿臉。某些細胞經已死掉,再生,不再軟弱。固眼眶只淡淡地,適可而止地,紅了一圈,不怕誰會看見。
怎樣的人才能寫出這樣的歌?因為什麼而懂得,前奏的節拍,把難以言喻的情緒表達,抒發。歌詞非常刺痛,應該繼續聽還是關掉?在自以為強大厚重的保護中,它能夠找到隙縫鑽進來,一絲絲地,掀開那片舊印痕。
歌者大概也如此經歷過一切吧。年輕的時侯,困惑過或目睹過,女孩的意外。她就在他眼前殺了其中一樣。暴力是他,殘酷是自己。二人明明一樣拙於善後,卻總不能不了了之。活下去就得,二選一。那他究竟是開槍那個人,抑或是借槍給她或她那位?他一定後悔了,我願意相信,當他說親愛的,當他唱想你,他一定回憶起,曾經叫女孩在枯乾的草地上,不停哭泣,在崖邊掙扎,不知前路,可能下一秒就要跳下去。以使他於人生的尾段,寫下這首歌纖悔。
那時候你有否也曾經苦苦思索,渴望逃離,趕上火車去最冷的北方,認真研究出走的方法,希望冰雪能將一切冷凍凝結。企圖掩飾,如崩壞不曾發生。幸或不幸,你知道即使離開,也一定要再回去那房間,打開那扇黑洞的門,當然你也是被迫的,他都已經把槍放到你面前了,要你學懂,左或右,始終是要站在某一邊,在永恆敵對中選擇一樣,讓另一樣自然死亡。不然說,先將自己解決吧。你不知道的是,留下的部份,無論想不想,都會變得更強大,因為得過一場病而有抗體。一如我現在寫這些,變得言不及意,萬般艱難,失去哀傷的能力。
有時是澄明的,有時只是被隱埋,但輕易被一首歌挑起,久違了的那死去的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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