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月了,不知不覺。
一開始大家都不看好,甚至連我自己,我就記得林耀邦當時的反應。
怎麼能看好呢?胡裡胡塗的親吻吵架隔兩天就在一起,兩個原本互不相干的人,而且攜著各自一堆爛帳。
那一定是受時間所軀使,對的準確的所謂 timing。
當然一年時間當中,曾經有想過放棄,好像前天累壞了失望到極點月事來訪覺得不被關愛時,我就狠狠的摔電話關掉決心不再受氣受傷害;相信他亦如此,被我的多疑小孩子氣麻煩易哭而嚇怕的有時。
但是我倆一轉過頭就要後悔就知道不能夠。
失去了蠻可怕,有時我想。
因為他是笑得那樣那樣好看。
況且他要是有時間的話(笑)都待我很好,彷如嬰孩一樣。
好像他知道怎樣抱我,他走路會握著我的手,他與我一起在陽光下,晴天雨天夜晚,他與我看書,他知道我時常跟他爭論時爭不過他就生氣,他看見我睡醒的樣子。
因此就算他經常沒空不看我的日記都沒有所謂吧,為了他的微笑。
一切都值得。
親愛的,happy anniversary =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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