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記得第一次見他,是在舊公司,他來採訪其中一位作者,那時我剛入行,陪著作者一同介紹新書。我記得很清楚自己當天穿的衣服,因為竟被拍下照片登在雜誌裡去。當時我很抗拒,為什麼我也要上鏡?我明明素顏、亂著、戴厚厚眼鏡,回看實在令人黯然。事後他告訴我,那天他還誤以為我是他前輩。
我也仍舊記得他當天穿什麼,嘿。我是信於直覺的人,所謂一見鍾情,機率奇高。當天我就把這個人烙在腦海去了。最妙的是,他公司在我公司對面的一幢大廈,常常碰見。那段時間,每次放飯,我都四處尋找他的身影,自覺這樣的都市情緣非常浪漫。
我們有一些共同朋友,很快就在面書開始聊天,我也尋回他寫過的文章,愈讀愈迷戀。碰巧他公司舉辦周年派對,我悉心打扮,務求洗去照片之恥。
那夜我們好像是第一次一起抽煙。
戀愛方面,我非常直接爽快,喜歡一個人,絕對會讓對方知道。平常認識一個人十天左右,就會開始拍拖(!)所以會長真是非常慢熱內斂。我們約會、蘊釀了好幾個月,才終於走在一起。我仍記得某夜我們分別加班,在吉之島買了外賣一起去海邊吃,吹著海風時,他竟然仍未敢吻我的情境。我也很有禮貌地忍耐,哈哈哈。
沒想到十年轉眼過去了。剛開始也經歷了一些風雨,幸好趕快平息。二人自自然然地邁進同居生活,由鰂魚涌、山居、深水埗到現在。搬了幾次屋,建立起我們的家。
很難想像有個人願意十年來都陪伴著我。尤其我與他的性格僅有些微共通,比如價值觀、職業的性質、看電影的品味或許?異比同大很多很多,幾乎是南轅北轍。他不喜應酬、慢熱、對生活細節很隨和、零物慾,老子那般無為呀簡直,幸而他給我無限自由,去做與他相反的自己。
我們自然也吵架,婚後吵得更兇,我突然把自己困在那個一生一世的籠牢裡,幾乎窒息。他如平日對付發瘋的我時那般容忍,調整自己去迎合,我某些對愛情的想望。這不是容易的,因為我明明也不知道答案,常常誤解,以為親密關係應有某些標準,把自己放到最大最大。
執拗、好強、衝動是我很大弱點,有時我忘了自己會把別人刺傷,而他不怕,終究在這裡陪著我一起學習。尤其數年前,有段日子非常難過,當我想不透生命的奧義而胡思亂想,是每夜聽著他睡後沉穩的呼吸,才能鎮定。我知道我不捨得。我明白到生命就算多麼虛無,我仍然想與他一起度過,亦如我的家人,我貓,好友們等。愛,原來僅是存在和陪伴。
十年時間,我們一起做過很多事,改變了不少,燃燒過青春,開創過想像中的世界,又回到平地,重要的是,我們一起生活。我仍然是那個,麻煩的人,偶爾心情很好,大部份時間為了家事、工作情緒不穩,在矛盾裡搖擺不定,喜歡批評別人,有時發瘋,有時傷心,經常投訴。謝謝你都忍耐下來。
我也感謝自己,雖然慢,也總算一步一步、努力地學習,不曾放棄。
嗯,也許所有教訓都是後設的,所以這一刻,於過程中,便儘管摸索。我不敢奢望未來十年怎樣怎樣,只願自己能在每個當下裡,於你的反映中,照見自己的不足,慢慢成長。
非常感激,我們遇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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